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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杀回马枪拍下丈夫偷情照索5万精神赔偿
转自:中国法院网 时间:2008年6月18日21:59

    辽宁一女子知道丈夫有婚外情,但苦于没有证据。后来,经过一次突然袭击,终于将丈夫与其情人捉奸在床,拍下照片,并依此在离婚时向丈夫索要精神赔偿。
    知道丈夫有婚外情,但苦于没有证据。后来,经过一次突然袭击,终于将丈夫与其情人捉奸在床,并拍了照片。最近,41岁的当事人代丽(化名)拿着丈夫的“床照”咨询了辽宁某律师事务所刘律师,她想了解在自家卧室里拍到丈夫偷情的“床照”,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,并依此在离婚时向丈夫索要精神赔偿。据代丽介绍,她和丈夫结婚18年了,开始时,夫妻感情十分融洽。然而,最近一年,她发现丈夫对她和家庭的态度突然改变,不仅动不动就发脾气,而且还经常找借口不回家。凭着女人的直觉,代丽感觉丈夫有婚外情了,但却一直没有找到证据。
    今年11月5日,代丽假称要出差一周,然后,离开家在朋友处居住。11月8日傍晚,代丽突然回家,当她冲进卧室时,其丈夫正与情人在床上缠绵。悲愤之余,代丽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相机拍了两个人的“床照”,随后愤然离家。
    丈夫移情别恋,夫妻感情已经破裂。代丽在悲伤之后,找到其丈夫,要求离婚,并表示因为他有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,因此,向丈夫索要5万元精神赔偿金。但其丈夫否认,代丽于是出示当时拍摄的“床照”,但其丈夫表示,代丽以捉奸拍照方式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,法院不会支持。
    昨日,刘律师经过分析后认为,代丽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在自家通过拍下丈夫与他人偷情照片的方式取证,属于合法行为,该证据可以认定有效。现在,因为代丽的丈夫发生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,代丽作为无过错一方向丈夫索赔其因此所受到的精神损失,会受到法律保护。
昨日下午,代丽已经委托刘艳律师,准备正式起诉丈夫离婚,并索要5万元精神赔偿金。


(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 编辑:深圳法律之窗)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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