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夜之间,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声名远播。尽管不是“个人合作建房”的首倡者,但他却是第一个成功取得政府土地批文的个人合作建房者,260人因他而受益。他成了“明星”:本报记者昨天在温州见到他时,他正在接待哈尔滨来的客人;今天,山西要来人;明天,福建要来人……所有的客人都有一个目的:取经。
今年11月15日,赵智强心里的石头落地了。这一天,赵智强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,成为全国首例正式获得土地的个人合作建房者。而在这块面积30亩的土地上盖起的房子,价格将比周边地区楼盘便宜30%。
此前,各地的个人建房倡议者如于凌罡、孟宪生、王劲夫等,筹划出各种美好蓝图:北京的“蓝城计划”、上海的“硅谷计划”、南京的“团购计划”……但是,它们都是纸上谈兵———只有温州的拿到了地。
2005年,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大为说,个人集资建房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范畴。这下,赵智强吃了“定心丸”。他连打7份报告给温州各部门,报告打出去后,没人回复,也没人反对。“非禁即入”,赵智强这样理解政府部门的反应,换句话说,只要不犯法就是合法。